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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遵循规律至为重要

来源:湖北日报   时间:2018-07-28 11:26   [收藏] [打印] [关闭]

    “万物兴歇皆自然”。事物发展都有自己的规律,乡村振兴亦然。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强化规律自觉,尊规律而循之,因势而谋、应势而动,统筹推进乡村振兴。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遵循规律的重大抉择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刻反映了国内外城乡发展规律的基本要求。从世界各国发展历史看,近代工业革命以来,一个国家的发展进步总是城市和乡村共同发展的结果,既离不开城市,也离不开农村,城市逐步实现现代化,农村也随之不断现代化。我国作为一个国土面积大、人口众多的大国,无论工业化、城市化怎样发展,农业、农村、农民都必然存在,譬如,即使我国未来城镇化率达到70%,也仍会有三四亿人在农村生产生活。更重要的是,“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不能寄望于外国来养活我国十几亿人。这就要求我们不能让城乡差距继续发展下去,而必须把农业农村建设好。否则,就会动摇发展根基。这既是历史发展规律,也是我们党和政府的责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集中体现了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现实需要。实现民族复兴、国家富强,是近代以来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奋斗目标。不解决好“三农”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就要大打折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就难以建成。实际上,我国业已具备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方针,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强大物质技术基础。这就要求我们顺势而为,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尽快补上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夯实现代化强国建设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顺应了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当前,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矛盾凸显,特别是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仍然不高,广大农民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改善生活质量的愿望十分强烈。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方向上、内容上完全一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改善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短板入手,兴产业、增收益、建新村、展新貌、焕新风,不断满足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生态等方方面面的需要。

    二、牢牢把握乡村发展基本规律

乡村振兴,是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全面发力,是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必须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加以统筹谋划、科学推进。这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总遵循和总规律。此外,还需科学认识和把握以下规律:

    城乡融合发展规律。城乡融合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振兴乡村的根本路径。我省现阶段城乡二元结构明显,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最突出的结构性矛盾,也是许多问题的总病根。破解这一问题,最根本的办法是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推动形成城乡一体、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互动共荣的发展新格局。要从体制创新入手,着力破除阻碍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性缺陷,建立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政策体系,降低城镇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的制度性成本,促进城镇和乡村相互融合、联动发展。要在政策上倾斜,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上优先满足、优先保障,同时通过大力实施“三乡”工程等,引导城镇资本、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向农村流动。要由制度安排来保障,大力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无缝对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使进了城的放心、留在农村的安心,让城镇与乡村协同发展、相得益彰。

    产业发展规律。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支撑,关系农民增收致富,关系国家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必须产业先行、产业兴旺。当前,我省农村产业发展还很不足,同时农业发展面临大路产品供过于求与优质产品供给不足并存的结构性矛盾,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发展动能转换势在必行。要紧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牛鼻子”,坚持质量强农,稳定粮食生产,调优农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大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扎实推进农业强省建设。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发展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鼓励农民创新创业,不断壮大农村发展新动能。要深化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农村发展,增加农民土地收益和财产性收入,让广大乡村充满活力、农民群众生活富裕。

    乡村人才发展规律。人才是第一资源,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人才兴,事业方兴”。当前,农村缺人特别是缺少能人的问题突出,已成为“三农”发展的瓶颈制约。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要着力培育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优秀的基层组织带头人、发展的领头雁等本土人才,千方百计招入一批懂科技、懂市场、懂法律、懂经营、懂管理的外来人才到农村创新创业,努力吸引一批外出成功人士返乡兴业发展,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高素质专业化“三农”工作队伍。要完善人才服务机制,让湖北农村成为各方贤才能人共展鸿图、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

    乡村文化发展规律。文化是乡村振兴之“魂”,是乡村振兴的力量源泉。乡村振兴,既要“富口袋”,又要“富脑袋”,在体现现代气息的同时,传承历史文化,确保始终有持续前进的精神动力。要紧盯传统乡土文化被忽视被破坏等问题,大力挖掘弘扬根植于优秀农耕文化中的乡土人文、古风礼尚、道德伦理,保护继承好文明古迹、优良民俗、民间工艺等文化遗产,把传统之根留住、把文化之脉护好,使古老中华文明、优秀荆楚文化世世代代传承下去。要抓住当代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缺乏等短板,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公共文化建设,把优秀传统文化充分融入到当代乡村教育、家风民风、村规民约建设中,发挥乡贤文化、宗祠文化等作用,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的乡村精神,重构农民精神家园,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焕发文明新气象,让新时代文明之风吹遍荆楚大地每一个村庄每一处村落。

    生态发展规律。生态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乡村振兴必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当前,传统农业发展方式对我省山水资源破坏严重,生态环境不堪重负。乡村振兴,必须立基于生态环境资源负担不增加,留住乡村清新的田园风光、独特的风情风貌。要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红线,保护农村自然生态资源,提高生态服务能力,推进自然生态资本增值。要落实农业主体功能区化,优化农村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利用管控、农业绿色低碳循环生产等制度,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向生态化、绿色化转变,增强农业生态产品供给。要瞄准我省农业面源污染较严重及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不健全等问题,大力实施农村厕所革命等重大生态工程,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让我省广大农村成为宜居宜业的人间乐园。

乡村社会发展规律。农村和谐稳定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是乡村振兴的前提。现阶段,我省农业生产方式、组织方式、管理方式正在发生质的嬗变,农村社会结构深刻调整,社会矛盾易发多发,“三留守”问题凸显。要聚焦当前农村基层基础工作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问题,大力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以建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增强组织凝聚力;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融合体系为根本,激发治理内动力;以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及新乡贤作用为补充,提升群众服务力,实现乡村善治。要锁定民生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民生保障体系建设,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持续取得新进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织密兜牢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坚决防止不循规律现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能等待观望,也不可罔顾规律,盲目作为。

    要避免把城乡建设割裂开来。推动乡村振兴,不能走过去就城镇建城镇、就乡村建乡村的老路,而要着眼于全面建设现代化强省,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协调、联动发展,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同时,也不能简单套用城市化的理念,复制城市建设模式,而要让城镇有城镇的气质、乡村有乡村的风情,既各具特色、各美其美,又和谐一体、美美与共。

    要避免大拆大建。推动乡村振兴,要做到规划先行、科学有序,切忌大拆大建。要吸取大干快上搞建设的历史教训,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珍惜乡村的地域特色、民族差异、文化个性,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等,注重体现乡土风情,保留原生态,不因发展而破坏生态环境人文资源,留住农村之“形”,护好乡村之“魂”,让人们有乡味可思、有乡愁可品。

    要避免搞“一刀切”。推动乡村振兴,总的要求是一样的。但我省现有926个乡镇、2.43万个村民委员会,各地自然资源、地理条件和发展基础千差万别,无论是规划设计,还是产业发展、模式选择,都要立足于调查研究,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能整齐划一搞“一刀切”,不能一哄而上行“一本道”,不能千村一面推“一模式”。不然,最后付出的代价很大,成果却有限,甚至可能劳民伤财、得不偿失。

    要避免见物不见人。推动乡村振兴,不能重物不重人、见物不见人,忽视人文关怀。要坚持以人为本,“硬件”“软件”一起抓,多考虑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满足百姓多方面需要。要通过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兴盛和美好来熏陶人、吸引人、感化人,让留在农村搞建设的留得安心,让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更有信心,从而为乡村振兴攒足人气、广蓄人脉。

    要避免“剃头挑子一头热”。乡村振兴,既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又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激发群众内在动力;既防止政府缺位,又防止政府包办一切。政府要做好规划设计、政策制定、组织发动等工作,同时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通过政策支持、宣传教育等方式,引导农民群众依靠辛勤劳动改变落后面貌、创造美好生活,防止出现“政府急、农民闲”“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

    (作者单位:湖北省委政研室【省改革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