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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甫:在担当作为中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9-09-02 14:51   [收藏] [打印] [关闭]

我国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分别走过了65周年、40周年的光辉历程。宜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履职行权实践中深深体会到,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在积极作为、担当作为中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把准方向作为。各级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要始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更加自觉地践行新思想引领,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切实做到“两个坚持”“两个确保”: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坚持重要工作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再进入法定程序;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紧扣中心作为。要始终紧扣中心大局担当作为,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在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三大变革”和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稳”中贡献更多力量。要围绕省委提出的“一芯两带三区”战略对宜昌的定位要求,紧盯市委提出的“两个走在前列”目标,在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重大战略中寻找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努力在以更足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更深考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更实举措抓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以更高标准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以更大合力创造性落实等方面,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依法履职作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的要求,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立法工作要在提升立法质量上再下功夫,增强立法工作的统筹性、针对性、前瞻性,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监督工作要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民生热点难点,精选监督议题,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举措,增强监督实效。重大事项决定工作要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问题,将党委的重要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党委各项工作安排落实落地。人事任免工作要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起来,不断完善任免工作机制,提高任免工作质量,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为民务实作为。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聚焦推进长江大保护,聚焦补齐民生短板,聚焦发展社会事业,紧扣提升含福量依法履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和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以代表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建好代表活动阵地,用好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完善议案建议交办督办机制,持续推进建“双网”促“双联”创“双优”工作,深入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改进作风作为。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各项要求,坚持纠正“四风”不止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人大机关持续开展转作风守规矩抓落实活动,大力弘扬优良学风文风会风,大兴调研之风、实干之风、清廉之风,以钉钉子精神锻造“严紧硬实”的工作作风和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公仆形象。(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学甫)

责任编辑:丁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