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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民族法律法规政策 推进恩施科学跨越发展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学明
2012年4月18日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立于1983年,是共和国最年轻的自治州,也是湖北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辖两市六县,版土面积2.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97万,其中土家、苗、侗等少数民族人口占54%。建州以来,自治州始终把宣传、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条例以及相关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发挥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优势,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充分调动各族干部群众推进依法治州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自治州呈现出了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发挥民族区域自治优势,推进科学跨越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恩施州各族干部群众沐浴党的民族政策的阳光雨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优势,抢抓武陵山试验区建设和“两路”(宜万铁路、沪渝高速公路)开通等历史机遇,走特色开发、绿色繁荣、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大力实施“生态立州、产业兴州、开放活州”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十一五”时期,全州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一般预算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分别由“十五”时期的6.1%、19.7%、5.7%、4.6%、1.6%提高到“十一五”时期的10.6%、25.6%、21.6%、10.1%和14.7%。2011年,全州实现生产总值418亿元,同比增长13.4%,连续四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主要经济指标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今年1-3月,实现生产总值86亿元,同比增长13%;规模工业增加值达到19.86亿元,同比增长16.1%;农民纯收入1247元,增长23%。1—2月全州累计接待旅游人数255.6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8.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0%和67.8%。通过艰苦不懈的努力,自治州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逐步由封闭走向开放、由贫穷走向温饱并向小康迈进。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结果,为“十二五”时期推进恩施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
坚持把贯彻落实民族法律法规政策作为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根本措施,加强学习和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一是把《民族区域自治法》纳入党委、政府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州委中心组、州政府常务办公会议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年抓好一次讲座。同时,把《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分解出85条,积极协调州直48个相关个部门,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大力开展“五进”活动,推进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三是举办类型多样的学习培训。利用党校、行政院校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加强民族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州委党校开设了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课,把《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民族法律法规作为主讲内容,各县市党校也相应地开设了民族政策法规课。四是加强对民族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制定下发《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通知,切实抓好对《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等民族法律法规的检查督办。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族法律法规政策的认识更加深刻,民族区域自治意识不断增强,执行民族法律法规政策的自觉性显著提高。
三、加强民族立法,完善配套法规政策
民族立法是我们党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立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我州高度重视民族立法工作,近年来围绕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紧扣促进民族地区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这一主题,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族立法工作。先后制定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14部法规,修订了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4部,废止单行条例1部、作出决定、决议和规定共31条。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进一步制定完善了一系列政策配套措施,有力保障了国家和省民族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
四、落实民族法律法规政策,发挥综合效应
政策优势是最大的优势,政策机遇是最大的机遇,政策支持是最大的支持。这些年来,恩施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发挥民族政策的综合效应。一是落实民贸民品政策。 “十一五”期间,全州调整和审批了370家民族贸易企业,民贸民品企业销售优惠利率贴息7041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全州民族企业的成长壮大。二是落实民族考生优录政策。少数民族学生高考录取享受10分加分政策以及少数民族学生报考恩施州、宜昌市范围内高校加20分的投档政策得到严格落实,加快了民族教育事业发展步伐,加速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人才队伍。三是做好“616”对口支援工程协调服务。自2007年8月开始,省委、省政府实施了新一轮“616”对口支援工程。我们认真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对口支援工程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目前,“616”对口支援工程共实施项目894个,投入资金60多亿元。省直部门和对口帮扶市的大力支持和无私援助,为推进恩施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物质支持和精神动力。四是做好散居少数民族工作。认真贯彻国家《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配备民族乡干部,政府主职全部由民族乡的建乡民族干部担任。州级财政设立专门资金扶持散居民族的发展。采取政策惠乡、项目扶乡、产业兴乡、文化活乡、社会帮乡等措施,加大对民族乡村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自2008年以来,全州四个民族乡共获得支援项目38个,资金1858万元,促进了当地经济加快发展、民生持续改善。五是做好城市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工作。高度重视城市民族工作,加大窗口服务行业人员的民族知识和民族政策教育,有效防止损害民族团结、伤害少数民族感情、影响社会稳定的现象发生。认真贯彻执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妥善处置突发性矛盾纠纷事件。采取政府财政专项补贴、市场运作的办法,加强清真“三食”网点建设工作,改善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尤其是穆斯林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扶持政策。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先后作出了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武陵山试验区和支持恩施州建设全国先进自治州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民族帮扶政策,为推动恩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增添了新的动力。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细化方案,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努力建设经济繁荣、山川秀美、开放文明、社会和谐的全国先进自治州,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实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湖北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