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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乡村振兴荆楚行”启动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1-06-25 17:02   [收藏] [打印] [关闭]

6月24日上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在汉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2021年“乡村振兴荆楚行”正式启动。会上,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介绍了“荆楚行”的意义、内容和方式,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员、省乡村振兴局分别介绍了我省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乡村的成效。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肖伏清介绍,省人大常委会“荆楚行”活动始于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从今年开始,省人大常委会将开展“乡村振兴荆楚行”纳入监督工作重要内容,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乡村”主题,邀请媒体记者赴相关县市就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等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将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同时,大力宣传乡村振兴战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及湖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典型经验,开展普法知识竞赛,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涂胜华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王润涛主持新闻发布会。

为保证活动取得实效,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将加强与涉农人大代表的联系,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了解群众关注的村庄规划、厕所革命、农村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听取和反映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有关涉农议案建议办理。

这场发布会有哪些亮点?

我们一起来看看!

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后,湖北乡村变成这样!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肖长惜介绍,在2019年、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国家第三方实地监测评估中,湖北省稳居中部第一,位列全国第一方阵。

肖长惜用6个“新”来概括2018年以来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成效——

农村厕所革命迈上新台阶。三年来,全省建改农村无害化户厕375.9万个,建改农村公厕2.9万座,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0.15%,并在全国率先颁布农村改厕地方标准,黄冈市黄州区成为全国9个农村“厕所革命”优秀典型案例之一,枣阳市位居全国10个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典型范例首位。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形成新体系。全省共建成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150座,日处理能力达到4.56万吨,96.2%的行政村达到“五有”治理标准,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运行管理体系已全面形成。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新突破。全省建成并试运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897个,新建、改造主支管网10723公里,污水处理能力从114万吨/日提升到170万吨/日,实现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覆盖。

村容村貌彰显新颜值。全省累计新建和提档升级农村公路7.4万公里,实现所有乡镇、行政村、20 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累计建设国家森林乡村369个,省级绿色乡村1493个。

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率实现新增长。全省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97.86%,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3.47%,畜牧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了全覆盖。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73%,农用地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有效促进了农业绿色发展、清洁生产。

村庄清洁行动掀起新热潮。全省2.3万多个村按照季节特点,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战役。2020年疫情期间,全省农村广泛开展“干干净净战疫情,健健康康忙春耕”农村大扫除活动,220多万人参与村庄防疫消杀,全面筑牢农村抗疫防线。

湖北将37个脱贫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集中力量办大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突出特征。如何统筹各种帮扶力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此问题,省乡村振兴局局长蒋星华作了回答。

他介绍,省委、省政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机制的通知》,将37个脱贫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同时,以原省级领导联系贫困县制度为基础,建立省级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原则上每位省级领导联系一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指导所联系县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体责任,督促联系县健全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适应的责任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社会动员体系、考核监督体系,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实。

他表示,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实际,我省还建立乡村振兴区域协作机制,明确由武汉市接续杭州市对口帮扶恩施州,襄阳、荆州、鄂州、仙桃、天门、潜江等6市对口帮扶十堰市,宜昌市、黄石市对口帮扶黄冈市,荆门市对口帮扶咸宁市,随州市对口帮扶神农架林区,压实市州间区域协作帮扶责任。同时,在保持省直单位定点扶贫原结对关系总体稳定基础上,建立乡村振兴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制度,组织350家省直部门、高等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和三级医院定点帮扶37个乡村振兴帮扶县。

湖北三年265亿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王怡介绍了我省加大投入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引导政策、资金、项目向乡村聚集,保障乡村振兴的举措。

王怡介绍,2018年以来,省财政逐年加大投入力度,累计安排资金265亿元,支持各地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为推动我省美丽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今年重点支持郧西县、松滋市、宜都市、兴山县、谷城县、保康县、沙洋县、崇阳县等8个县(市、区)开展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试点,计划用三年时间,建设成乡村振兴的示范样板区。同时,2020年以来,我省共争取中央资金78.2亿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今年向财政部争取两个农村综合性改革试验试点、一个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一个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同时,省财政厅鼓励各地按照“公益性项目、市场化运作”理念,申报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PPP项目,优先入库、优先支持。目前,全省共42个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投资规模208亿元。

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90%

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兰国桢介绍了在我省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的举措和成效。

兰国桢介绍,截至2020年底,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90%,累计建成污水管网1.27万公里,污水处理设施24.2万套,日处理能力达到59.31万吨,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印发《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2年)》《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办法》等文件,推进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体系。

二是全面摸清现状。对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进行调查,梳理现有处理设施数量、规模、运行、排水去向等治理情况。今年将依托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管理系统,“一村一档”建起现状基础台账。

三是强化规划引领。全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比例达到100%,明确了目标任务、治理方式、区域布局、建设时序、资金保障等内容。《湖北省农村生活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印发实施。

四是突出重点区域。把握治理时序,不搞一刀切、齐步走,优先治理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区域、三峡库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优先治理基础薄弱的国家级贫困县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范围内的村庄。

五是注重示范带动。鼓励各地考虑地理特点、村民居住分散程度和经济状况等,选择合适的农村污水处理模式,形成了整县打包专业运营的“郧阳模式”、改厕与污水治理衔接密切的“黄州模式”、分散处理资源化利用的“枣阳模式”等一批行之有效的治理模式。

六是完善管护机制。印发《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建立“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权责明确”的管理体系,推动从“重建设”向“建设和运营并重”转变。

我省计划到2025年建成200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

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龙宁就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的工作做了介绍。

“随着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任务会愈发艰巨。”龙宁介绍,为满足群众对垃圾治理工作的企盼和要求,我省将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规范设置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齐配足分类运输车辆。进一步完善乡镇中转站布局,原有区域卫生填埋场关停后的乡镇必须补建中转站,已建成的确保正常运行。全面推进疫后重振“十大工程”,加快补齐分类设施短板,按照农村地区厨余垃圾不出村的原则,稳步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

二是进一步强化农村垃圾日常保洁机制。进一步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从设施、人员、资金保障等方面加强农村生活垃圾长效保洁机制建设,力保农村生活垃圾能及时“收得起来、运得出去、处理得掉”。

三是进一步提升市场化管理水平。在“十四五”期间,在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支持引导等方面加大力度,探索在全域、全过程引入社会力量,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日常保洁及生活垃圾收转运工作。围绕“保洁质量、人员配备、机械作业、中转站管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方面,指导各地提升市场化管理水平,促进规范服务和长效运营。

四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撑力度。推进《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设立省级生活垃圾分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支持城乡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各地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实施农户缴费制度。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逐步形成多元投入、财政保底的经费保障机制。同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计划到2025年全省建成200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

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爱国卫生运动在推进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发挥了哪些作用,取得了哪些效果?下一步有什么计划?省卫健委副主任张定宇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爱国卫生运动是党和政府把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伟大创举和成功实践。”张定宇介绍,在不同历史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对于预防和减少疾病、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全民文明卫生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我省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实施城乡环境整洁行动。2010年和2015年全国爱卫会两次印发《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重点加强农村地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我省按照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结合国家要求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强化检查指导。通过实施2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厕所革命有序推进,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城乡居民卫生健康意识逐步提高。

二是着力抓好卫生城镇创建。近年来,我省将卫生城镇创建作为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抓手。2019年,省委将国家卫生乡镇创建纳入市州党政班子考核,将国家卫生乡镇和省级卫生村创建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城镇创建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督办,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协同推进,广大群众亲自动手、积极参与。目前,我省共有20个城市、15个县城、163个乡镇分别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县城、乡镇的称号,超额完成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阶段性目标。

三是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省政府召开两次常务会专题研究,召开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视频动员大会和爱国卫生工作现场会,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十大”行动、“五进”活动等爱国卫生工作,为疫情防控和巩固防控成果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我省的爱国卫生运动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根据国家部署和农村地区特点,结合文明、卫生创建和乡村振兴战略,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二是持续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以及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学校洗手设施和厕所等农村公共卫生设施建设。三是鼓励各地开展卫生城镇、卫生社区(村)创建,推动对已创成的卫生城镇、卫生社区(村)巩固成果。四是提高农村地区群众健康素养,将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疫情防控中形成的好做法、好习惯推广下去,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来源:湖北日报  摄影:刘允桐、刘浪)